济南市历城区新育实验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
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安排部署和检查督促,确保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。
1.宣传、贯彻、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 贯彻、执行国家教委、市(区)教委、语委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。
2.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各成员职责。
3.组织并检查每年的"推普宣传周"活动,力求活动多样化、群众化,实实在在地起到"推普”作用。
4.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奖惩办法,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师评聘工作中。
5.对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进行督导、检查,不定时地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培训,考核情况进行抽查,执行奖惩办法。
6.建立和完善学校语言文字示范规范化工作的软、硬件条件,筹措相当(适宜)经费,以便建立校园规范化的语言文字环境。
7.总结学期全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化情况。
济南市历城区新育实验幼儿园
2019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