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历城区新育实验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

发布时间2019-09-01 15:16

         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安排部署和检查督促,确保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。

1.宣传、贯彻、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 贯彻、执行国家教委、市(区)教委、语委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。

2.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各成员职责。

3.组织并检查每年的"推普宣传周"活动,力求活动多样化、群众化,实实在在地起到"推普”作用。

4.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奖惩办法,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师评聘工作中。

5.对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进行督导、检查,不定时地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培训,考核情况进行抽查,执行奖惩办法。

6.建立和完善学校语言文字示范规范化工作的软、硬件条件,筹措相当(适宜)经费,以便建立校园规范化的语言文字环境。

7.总结学期全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化情况。

 

 

 

济南市历城区新育实验幼儿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9月1日

地址:济南市历城区新育实验幼儿园    电话:0531-78012547
备案:鲁ICP备15016026号-1